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专职员队伍建设,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少数民族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需要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2、学历证、学位证或在学证明(2018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3、获证书;4、材料;5、个人简历。
应聘者要确保提交的报考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刻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自负。
市根据报考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在市教委网站发布,报名环节结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市教委网站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市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费用自理。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市局将根据市教委的要求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周期至少为5个工作日。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市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入警、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