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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质量投诉超五成

※发布时间:2018-12-15 6:34:5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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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梁素梅)昨天,化妆品消费安全座谈会在召开。会上,中消协介绍了联合天津等全国21个省市消协根据2011年上半年的化妆品消费投诉统计数据及研究情况,研究发现目前化妆品市场存在五大问题。

  化妆品的流通渠道复杂多样,包括超大型、大型和中小型商场、超市、便利店、小商品批发市场、药店、化妆品专卖店、美容院、美发店、宾馆、洗浴中心、足疗保健店以及婚纱影楼等场所。此外,还有网络销售、电视销售、邮购、直销等多种经营方式。2011年上半年21省市消协的化妆品投诉共计1443件,其中,通过商场超市、专营店、美容院购买的化妆品的投诉数量分别占投诉总量的39.2%、20.0%和20.0%,累计占到近80%。在美容院销售的化妆品投诉案件中,美容院外购产品占投诉量的57.9%。

  根据2011年上半年化妆品投诉数据分析,消费者对质量问题的投诉占总投诉量的一半以上,为52.8%,对化妆品安全问题的投诉占11.1%,对假冒伪劣问题的投诉占7.1%,对虚假品质表示问题的投诉占4.5%,对化妆品广告的投诉占7.1%,对价格投诉占5.5%,另外,还有一些对于销售合同、计量以及人格等问题的投诉。

  按照《化妆品分类》,常用化妆品分为清洁类化妆品、护理类化妆品、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首先,不论从化妆品的投诉来源统计,还是从化妆品的投诉问题方面统计,护理类化妆品投诉占三类化妆品总投诉量的近50%。其次是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问题投诉占26.4%;清洁类化妆品问题投诉占20.2%。

  2011年上半年化妆品投诉数据显示,投诉时能够提供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凭证的消费者占39.1%;有60.9%的消费者无法或未提供有效的购买或接受服务的凭证。这显示出部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时候意识不足,没有向经营者或其他书面证明,同时也反映出一些经营者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和不诚信的经营态度。

  在有皮肤损害的案件中,消费者反映比较突出的是使用后有不良反应,但只有四分之一的消费者有医院的诊断证明。

  在投诉使用化妆品后有皮肤客观表现的消费者中,75.1%的人没有医院诊断证明,只有24.9%的人有医院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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