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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3年仍是一片工地,一墙之隔的大楼却在1年时间里迅速建成。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新府大楼没有经过任何立项、审批、规划等等相关程序,甚至连土地使用证都没有(法制日报,9月9日)
在市香坊区联草街和菅草街的交叉口处,一栋高达15层、建筑面积26000余平方米的大楼格外醒目。宽敞的大门口高悬国徽,“民生大厦”四个大字在楼顶闪耀一边是搁置3年尚未竣工的百姓棚户区;另一边是在手续全无的情况下,1年内迅速建成的大楼,如此悬殊的对比既让人深感汗颜,同时又引出了笔者对于违建大楼的三重追问。
一重问,民生大厦是否?据了解,与“民生大厦”一墙之隔的联草街棚改工程已经拖沓了好几年都没建好,老百姓回迁不了,成了当地百姓的一块心头病。而被称之为“民生大厦”的大楼能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拔地而起,两相对比,实在是对“民生”二字莫大的。对百姓事拖沓疏忽,却对自己事格外上心,这样的领导干部怎么能,这样的大楼怎么能称之为“民生大厦”?
二重问,手续不全何以违规盖楼?让我们暂不提区是否将国务院关于新府性楼堂馆所的要求当回事儿,单说这大楼就没有经过任何立项、审批、规划等等相关程序,甚至连土地使用证都没有。相信大家定要追问,如此“三无产品”是怎么在相关部门的眼皮子底下一天天建成的呢?事实上,对于部门自身用地,如果土地使用合乎,办理相关手续应该不是难事,而现如今楼已建成手续却仍“难产”,不能不让人对其土地使用的性产生质疑。
三重问,建筑协议何以神秘蒸发?既然现如今部门和建筑单位对大楼审批事项该由谁办理存有疑义,那么就该拿出当初签订的相关协议来一看究竟。而更加令人感到费解的是,项目建设的相关协议文件本该进行归档留存,而现如今相关领导却以找不到为由对查阅文件的要求百般,实在令人费解。究竟是部门办事太过马虎草率,还是相关领导不愿将协议内容我们尚且不得而知,但这样的解释无疑会让广大对于“民生大厦”“准生证”的办理更加心存疑虑。
国家对于各级停建楼堂馆所已有明确。不论是自己建设还是企业以交换场地为代价代为修建,显然都不符合中央政策的相关。现如今出了问题,想将问题全部推给企业显然有失厚道。部门唯有将目光多投向群众关心的民生工程,让自己过得苦一点,百姓过得甜一点,这样的大楼即使不气派,也会成为百姓心中的“民生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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