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环保局公布了今年1月份各区水质量排名及经济惩情况。按照《天津市水区域补偿办法》,根据监测结果,2018年1月份,各区水质量综合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和平、北辰、武清、津南、宁河、河西、宝坻、、蓟州、静海、红桥、南开、西青、东丽、滨海新区和河东。
对照1月份水质量综合排名结果,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补,额度依次为:和平区140万元、北辰区120万元、武清区100万元、津南区80万元、宁河区60万元、河西区40万元、宝坻区20万元。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依次为:河东区140万元、滨海新区120万元、东丽区100万元、西青区80万元、南开区60万元、红桥区40万元、静海区20万元。按照有关,区和蓟州区不予惩。柳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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