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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天津二手房交易再出新政3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1-3-4 7:31:5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房地产交易秩序,规范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督管理,湖南幼师摸鸟门存量房屋交易资金安全,交易双方当事人权益,由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经市同意,将于3月1日起施行。新的监管办法,买受人以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房价款的,全部实行资金监管;买受人无需贷款支付房价款的,交易双方可以选择接受或放弃资金监管服务。

  根据新的监管办法,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主管部门。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中心和滨海新区房屋管理中心是本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机构。其中,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中心负责本市除滨海新区之外区域的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工作;滨海新区房屋管理中心负责滨海新区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工作。

  根据新的监管办法,买受人以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房价款的,应当采用全额资金监管方式,银行贷款应当存入首付款交存银行,并由首付款交存银行将首付款和贷款划至监管账户。买受人无需贷款支付房价款,交易双方选择接受资金监管服务的,除为人原银行贷款注销抵押权登记手续可以采用部分资金监管方式外,应当采用全额资金监管方式。采用部分资金监管方式的,交易双方应当签署部分纳入资金监管服务确认书,监管资金的额度为扣除原银行贷款后的房价款。买受人无需贷款支付房价款,交易双方选择自愿放弃资金监管服务的,应当签署自愿放弃资金监管服务确认书。凡签署部分纳入资金监管服务确认书或自愿放弃资金监管服务确认书的,交易双方对未纳管的交易资金自行承担相应的资金风险和法律责任。人委托代理人收取房价款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存量房屋买卖协议网签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

  此外新的监管办法明确,监管合作银行未按约定或者违反收付监管资金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造成监管资金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关键词:天津卖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