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关于加强我市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近日实施,出租住房的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各区县人民应公布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出租房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公布的举报电话向出租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举报。
厨卫阳台地下室不住人
昨日在58同城搜索“合租房”发现,滨江道、老城厢、开发区等津城繁华地段均有数十条该类房源,月租400-800元。位于老城厢的一套两室住宅,被房东隔出12间房,每个房间只能勉强放张单人床,面积不足5㎡。
对此,《意见》明确了住房最小出租单位和人均租住面积最低标准。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将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出租住房的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法律法规另有的,从其。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为违反出租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对违反提供经纪服务的,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查处,并与市场和质量监管、地税等相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五大情形加强综合治理
1.将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若干小间出租;2.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居住;3.出租房间的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低于5㎡;4.利用出租房屋以日租房、小时房等名义招揽住宿,变相开办旅馆;5.将违法建筑出租。(记者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