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转学需自行联系转入校、转出校,家长在假期前后一周时间内,询问是否有空余名额,若学校有空余名额,可直接办理登记转学;若学校没有空余名额,则需到镇教委进行登记,由工作人员进行调剂,去附近有名额的小学上学。
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确因户籍变更等情况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入学校或所属教育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申请人符合在津缴纳社保、本人或子女就学、购买房屋、与本市户籍人员结婚、在津经商,其中任一条件时间超过6个月,凭相关证明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申请人除提供申领居住证所需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