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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子女可入学那么天津呢?

※发布时间:2018/2/14 13:23:3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2018年1月3日,成都人民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意见中:成都市户籍承租人子女,按照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接收教育;非成都市户籍外来人员在成都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以租赁住房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其随迁子女按有关在居住证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子女入学小学:非津户籍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上小学时需要按照天津是《居住证管理办法》相关,并提供居住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就业证明、孩子预防接种证到区教育局登记申请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5月中旬。

  子女入学初中:非天津户籍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上初中要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需要注意的是:非津籍子女是不能参加天津中考以及就读天津高中或参加高考,是需要回原籍地的。根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对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津继续升学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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