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其他重度残疾人(指未享受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待遇的重度残疾人)(以下统称“其他重度残疾人”)、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等资助参保对象,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90%的比例定额资助,其余10%费用由个人缴纳,具体为每人每40元。
特困人员、部分优抚对象、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和孤儿,个人缴费部分按照100%的比例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纳费用。
居民医保是采取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定额筹资模式,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动态调整筹资水平,不断优化筹资结构。
目前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1070元(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助670元),财政补助占年度筹资的63%。
居民医保筹资水平逐年调增既有稳步提高待遇水平的制度需要,也是应对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医药费用持续增长,居民医疗需求逐步带来的基金支出压力的客观需要。只有在每年增加财政补贴的同时,适当提高居民缴费标准,才能有效支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今年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了20元,是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增加幅度首次低于财政补助增加幅度。年度增幅5.3%,与2023年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6.1%相比,增幅明显下降。
近年来,随着医保不断推进,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每年增长的医保费全部都用于提保居民医保待遇,居民缴纳的医保费完完全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扩大医保目录就是增加医保可报销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的品种等。医保目录实行每年动态调整,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进步,每年都把一些新药品、新技术、新耗材纳入医保目录范围,很多临床必需、价格昂贵的创新药可以报销了,更多的罕见病药物也纳入了报销范围。
新农合制度建立之初,主要是为了保大病住院支出的医疗费用。现在,本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后,可以按享受普通门诊、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等报销待遇,2018年以来,本市居民医保门诊封顶线元(连续参保缴费群众提高到5000元),且放开至医院门诊报销;多次提高住院报销比例,住院封顶线万元等等,有效减轻参保人员看病就医费用负担。
过去参保居民离开本市看病就医,需要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并备案,否则医保无法报销。现在全国已经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备案通过线上线下办理越来越方便。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和义务”。
依法参保是您的义务,享受待遇是您的。“依法参保、覆盖全民”,这是、国务院对人民群众健康和医疗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为了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没有健康的身体一切无从谈起”,您树立健康风险意识,转变观念,从自愿参保缴费到依法参保缴费进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