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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调整医保政策 平均报销比例提高到80%

※发布时间:2017/12/1 9:58:0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记者12日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省对医保政策进行了重新调整,城乡居民住院医保目录内总费用平均报销比例提高到80%,比调整前提高了15%,惠及2600万城乡参保人员。

  调整之后,山西省统一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标准,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执行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同时,山西省取消了之前的大病保险分段补偿办法,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统一按75%的比例支付,在一个年度内参保患者大病保险资金按支付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指导封顶线万元,参保人员年内二次以后住院费用报销起付标准比现行起付标准降低50%。

  调整之后,山西省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保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实行全省统一标准。具体标准为,甲等医院(一类收费标准):省外医院起付线%;省内的省、市级医院起付线%。乙等及二级甲等医院(二类收费标准):省、市级医院起付线%;县级医院起付线%。二级乙等及以下医院(三类收费标准):起付线%。

  此外,山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保目录用药也由1500种扩大到2800多种,定点医药机构从2000多家增加到700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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