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法》等有关,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络安全设备续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本项目分两包,其中第一包项目名称为2019年市局机关网络安全设备续保和数字证书维保,项目预算为241.8万(其中网络安全设备续保采购预算为225万元,数字证书维保为16.8万元)项目内容为天津税务业务专网、互联网、横向联网所用部分安全设备目前均已超出维保期限,为保障相关设备正常运转以确保相关业务系统正常,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续保。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第二包项目名称为广域网络设备续保,项目预算为276万,项目内容为投标人必须提供技术支持与保修服务方案,应详细阐述项目方案、技术支持与保修服务体系,各类设备服务响应流程,技术支持与保修服务投入人员情况,服务质量监督机制等与保障本项目完整顺利实施的相关内容。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服务商为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备《法》第二十二条的: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6)法律、行规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5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2.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国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购买招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本项目对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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