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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用虚假合同从烟台银行、民生银行骗取贷款 到期后撤店逃匿

※发布时间:2019-4-8 23:48:0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和讯银行消息 日前,从裁判文书网获悉,赖某父女利用虚假购销合同,从烟台银行和讯银行消息 日前,从裁判文书网获悉,赖某父女利用虚假购销合同,从烟台银行、民生银行(600016)骗贷850万元,一审双双被判处有期徒刑。

  招远市审理查明,2011年9月1日,被告人赖某甲在招远市注册成立了招远市振天皮草行,类型为个体经营。2013年8月16日,被告人赖某甲安排其女儿注册成立了招远市名兰皇后皮草行,类型为个体经营。之后,被告人赖某父女在招远市皮革城注册商铺内经营皮草服装生意。

  2015年7月,被告人赖某甲取得贷款后,被告人赖某甲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将大部分贷款资金用于归还个人借款。2017年7月19日,烟台银行招远支行从招远皮革城有限公司扣划人民币30万元冲抵贷款本金,剩余贷款人民币460万元,被告人赖某甲到期未归还。

  2015年10月,被告人赖某甲又以虚假购销合同为手段,从中国民生银行烟台招远支行骗取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本金人民币180万元。取得贷款后,被告人赖某甲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归还个人借款。2016年3月,被告人赖某甲贷款本金人民币30万元,剩余贷款人民币150万元,被告人赖某甲到期未归还。

  2016年2月,被告人赖某甲其女儿赖某乙以提供虚假购销合同为手段,从烟台银行招远支行骗取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40万元。取得贷款后,被告人赖某甲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资金用于归还个人借款及个人消费。

  上述三笔贷款到期后,尚有贷款本金人民币850万元未归还。2017年8月15日,被告人赖某乙被抓获归案;2017年9月6日,被告人赖某甲主动到招远市经济侦查大队投案。

  据烟台银行招远支行副行长孙某表示,借款到期后,银行工作人员到该皮草行催要借款,赖某甲将店铺内的商品撤走,本人逃匿。

  该行客户经理也,招远市振天皮草行经营者赖某甲从2012年6月开始在其行贷款多次,每次还完再贷。

  法院认为,被告人赖某甲以手段取得银行贷款850万元到期不能归还,被告人赖某乙以手段取得银行贷款240万元到期不能,其二人的行为均构成骗取贷款罪。依法判决如下:被告人赖某甲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赖某乙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600016)骗贷850万元,一审双双被判处有期徒刑。

  招远市审理查明,2011年9月1日,被告人赖某甲在招远市注册成立了招远市振天皮草行,类型为个体经营。2013年8月16日,被告人赖某甲安排其女儿注册成立了招远市名兰皇后皮草行,类型为个体经营。之后,被告人赖某父女在招远市皮革城注册商铺陈廷敬的后人内经营皮草服装生意。

  2015年7月,被告人赖某甲取得贷款后,被告人赖某甲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将大部分贷款资金用于归还个人借款。2017年7月19日,烟台银行招远支行从招远皮革城有限公司扣划人民币30万元冲抵贷款本金,剩余贷款人民币460万元,被告人赖某甲到期未归还。

  2015年10月,被告人赖某甲又以虚假购销合同为手段,从中国民生银行烟台招远支行骗取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本金人民币180万元。取得贷款后,被告人赖某甲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归还个人借款。2016年3月,被告人赖某甲贷款本金人民币30万元,剩余贷款人民币150万元,被告人赖某甲到期未归还。

  2016年2月,被告人赖某甲其女儿赖某乙以提供虚假购销合同为手段,从烟台银行招远支行骗取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40万元。取得贷款后,被告人赖某甲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资金用于归还个人借款及个人消费。

  上述三笔贷款到期后,尚有贷款本金人民币850万元未归还。2017年8月15日,被告人赖某乙被抓获归案;2017年9月6日,被告人赖某甲主动到招远市经济侦查大队投案。

  据烟台银行招远支行副行长孙某表示,借款到期后,银行工作人员到该皮草行催要借款,赖某甲将店铺内的商品撤走,本人逃匿。

  该行客户经理也,招远市振天皮草行经营者赖某甲从2012年6月开始在其行贷款多次,每次还完再贷。

  法院认为,被告人赖某甲以手段取得银行贷款850万元到期不能归还,被告人赖某乙以手段取得银行贷款240万元到期不能,其二人的行为均构成骗取贷款罪。依法判决如下:被告人赖某甲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赖某乙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关键词:民生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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