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结合全县部分企事业岗位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全日制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学科)本科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学科)本科生34名,企业公开招聘33名,名单及具体职位(岗位)见附表。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或“双一流”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报名人员须于2018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学科)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另有的从其,出生时间以身份证为准;
(2)报名材料:考生需在阳新县网、阳新党建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研究生须一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三份。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以证明能顺利毕业并拿到学位证。
(3)报名方式:考生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到各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表),经用人单位初审合格并加盖公章后,到县委人才办(阳新县县委大院二栋一楼)报名,联系电话。
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复查后,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阳新县人民网、阳新党建网公示7天,并公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本次面试不设开考比例,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在面试前发示。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相应岗位引进计划取消。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主要考察预录对象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考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过程中,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考察人选空缺的,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按照引进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综合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在阳新县人民网、阳新党建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映、举报或经查举报投诉不实的,按有关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举报或投诉查证属实的,顾顺章灭门案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证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人才引进的全日制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生实行合同聘用制度。工作人员一经录用,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引进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统一安排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首次就业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非首次就业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按所聘岗位落实相应工资待遇。
企业人才招聘工作由各企业自行负责,具体招聘时间、方式、待遇、合约等相关事宜,应聘人员可直接电话联系企业(联系电话见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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