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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放宽老人投靠子女落户政策 全家团聚变简单

※发布时间:2017/9/19 0:50:0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不少外来人口长期在津工作生活,他们在落户天津后,除了希望子女、配偶能早日落户天津,还希望能将父母接到天津,共享天伦之乐,同时方便照顾和生活。那么办理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天津简单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2016年4月底,天津公布了《天津市人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的意见》,意见第三部分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中提到:调整完善迁津落户政策。落实人才集聚战略,健全人才标准,完善人才落户政策,优化引进人才绿卡制度;适度放宽配偶间投靠、父母同子女间投靠迁津落户条件;合理引导、控制人口迁移,逐步解决历史遗留的落户问题。

  2016年年底,天津公安提出调整全市投靠配偶落户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投靠配偶来津落户政策调整为:本市户籍居民与外省市户籍居民结婚满3年,在本市具有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将外省市配偶户籍迁入我市落户。而之前,投靠配偶落户需要满足登记结婚满10年、年龄满35周岁等要求。

  2017年3月,天津市公布《天津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工作方案》,再次提及放宽投靠落户:(八)调整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津落户政策。统一并放宽夫妻投靠、亲属投靠在津落户政策;积极稳妥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返津落户等历史遗留户口问题。但相关政策并未同步出台。直到近日,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天津官网)更新投子女落户条款,正式放宽投靠政策。

  外省市人员投靠子女落户,之前天津市的办理条件为:申请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在津居住,子女户口均在津且来津落户满十年以上,不含蓝印户口转常驻户口人员。男女双方均应达到政策的条件后一并申报。

  新政策为:外省市户籍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投靠子女在天津连续居住满5年,子女均为我市居民户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天津落户。

  对新近落户天津的新市民而言,投靠落户新政着实是个好消息,本人落户后,自己的子女、配偶、父母都能较快落户天津,全家团聚不再难,也能更地在津工作生活。返回,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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