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请电子普通护照,须本人亲自办理,在递交申请时采集本人指纹信息,当场签署本人姓名,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须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中国普通护照申请表》及同样照片一张。天津市出入境管理局设立采集室免费采集制证照片。
二、交验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不提交身份证),提交复印件,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现役军人须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的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出具所有监护人同意其出境的意见、所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现役军人须提交所属部队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五、原护照已经过期失效的,按照首次申请办理,还须提交原护照及首页的复印件;原护照遗失或者被盗,但已过期失效的,须提交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更多信息请参看天津市出入境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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