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天津教育> 文章内容

天津出租汽车行业加大疫情防控措施 不戴口罩 司机可“拒载” 乘客可举报

※发布时间:2023-2-14 0:22:53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记者从市道运输局获悉,根据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日常执法检查情况及市民反映,本市巡游车、网约车司机不按佩戴口罩现象有所反弹。为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疫情防控,本市出租汽车和网约车行业将继续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依据有关明确:乘客不带口罩,驾驶员可“拒载”;驾驶员不带口罩乘客可拒乘或通过8890举报;对运营巡游车、网约车驾驶员未按照要求佩戴口罩的行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今年冬季巡游车、网约车驾驶员的防控要求包括:每日出车前自测体温,运营期间佩戴口罩,在“三站一场”等密集场所候客时注意保持间距;运营车辆每日清洁消毒一次,日常增加方向盘、门把手、车窗升降按钮、座套等重点区域部位的消毒频次,勤开窗通风;严格落实乘客出示“健康码”乘车,引导乘客非现金支付结算;对老人、儿童等无智能手机无法“亮码”的乘客,做好乘车信息登记。

  市道运输局要求各巡游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和各信息服务平台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驾驶员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各网约车平台通过车载智能终端,向运营驾驶员发送防疫防控警示信息。市道运输局还将通过大数据远程抽查,对运营车辆进行随机调取视频,凡发现驾驶员未按照要求佩戴口罩的,将向全行业进行通报。同时,出租汽车行业各项防控措施将与驾驶员积分考核进行挂钩,凡防脖子上有痣代表什么控措施不到位的,核减驾驶员信誉积分,并在车辆顶灯进行“降星”处理。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出租车行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对于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驾驶员,依据相关法规给予并予以处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