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咨询工作,以方便群众和为考生提供就近、便捷的服务为原则,建立由市、区县招考机构组成的咨询工作办公室,在各区县招办设立接待站,负责接待本区县来访群众和考生。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开通专线电话网络服务热线“考生呼叫中心”,采取电话咨询方式,以人工解答、自动语音应答和传真回复等服务形式,围绕各类招生考试问题,为考生提供所需相关的政策服务。
三、市、区县招办和招生院校设立咨询电话,考生遇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面的问题,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四、考生也可采取写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咨询。采取该咨询方式的考生应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咨询事由和联系电话,以便于沟通。
在咨询中,来访人对区县咨询接待站的答复存有的,可持区县答复意见,到市招生考试咨询办公室申请复议;对市招生考试咨询办公室答复有的,可向天津市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争议裁决委员会、天津市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争议裁决委员会申请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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