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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师美医疗美容诊所(李秋春)发布虚假广告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0-10-29 12:43:4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2020年7月28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核查,当事人授权委托人李菁现场确认微信号为“shimeiyiliao1988”、名称为“天津师美医疗美容诊所”的微信号是由天津市宁河区师美医疗美容诊所运营。随后李菁现场打开该号,对其于2017年12月5日发布的《明星都喜欢的项目当然是线日发布的《雷达精雕为什么比超声刀强?》两篇广告内容予以确认并于当场将上述两篇广告内容删除。2020年8月1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授权委托人李菁进行询问调查,李菁称其诊所于2020年1月20日停止经营直至2020年7月20日重新开始开门营业,李菁确认现场检查情况属实及违法事实并出具2张金额为200元的两次制作广告费用单据。

  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12月5日花费200元广告制作费用在其运营的微信号“天津师美医疗美容诊所”上发布《明星都喜欢的项目当然是线雕!》广告内容,其中含有“明星都喜欢的项目当然是线而已”广告语,当事人无法提供真实性材料,并且含有“安全零风险,零副作用”“线雕能达到玻尿酸和肉毒素都无法达到的紧致提升、祛除脸部赘肉皮肤下垂、改变脸型轮廓的功效”“自然,快速,安全,立竿见影,维持时间长久,取代手术拉皮,所以一直风靡全球医美界”“使用PDO可吸收线个月内完全分解,效果可达5-20年”“术后效果立现,1-3个月效果更加显著,胶原蛋白可持续增生”“100%吸收,可重复治疗”“效果持久,无副作用”“微创切口,即做即走”“瞬间提拉,即刻见效”“集玻尿酸、BOTOX注射雕塑等无痕提升医学技术之精华,没有排他性”“有效期较长,可以保持12-24个月。如果疗程治疗,叠加效果更长久,可持续3-5年”“安全性高,无栓塞风险,感染和组织坏死几率几乎为零”的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的广告语;在2018年4月16日花费200元广告制作费用发布《雷达精雕为什么比超声刀强》广告内容,其中含有“治疗1次相当于2次超声刀效果,治疗2次相当于12次OPT效果,治疗3次相当于24次电波拉皮,治疗4次相当于微整形筋膜悬吊拉皮效果” 广告语,无法提供真实性材料,并且含有“超声刀效果不能立马见效,需要1-2个月才有效果。而雷达精雕不仅立刻有效果,而且效果持久,一次可以保持5-6个月,这一点是超声刀远远赶不上的”“强且有效底祛除各种皱纹,让肌肤更加光滑、细腻”“促进新陈代谢,增加胶原蛋白,以达到让您永葆年轻的状态” 的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的广告用语。同时当事人作为医疗机构,发布上述广告前未经审查。本案广告费合计400元。

  4.对当事人授权委托人的询问调查、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当事人在微信号发布违法广告页面截图打印件、天津市宁河县师范学校公用笺复印件、情况说明;

  2020年10月16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津宁市监芦罚告〔2020〕67号),依法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享有的。当事人在期限内未提出陈述意见。

  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五)以虚假或者引人的内容、消费者的其他情形。”所指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发布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的。

  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规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的。

  鉴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同时构成了《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所指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的,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七)行政处罚裁量情形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重行政处罚:(8)其他依法可以从重行政处罚的。”的予以从重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和《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十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dvdes-688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的,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五倍罚款2000元。

  当事人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通知书)上的缴款渠道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或者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宁河区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关键词:天津美容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