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6月起,天津市新增的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以及新增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统一通过本人的社保卡领取待遇。
社保卡内设金融账户与医疗保险账户,并实行分账管理,金融账户的资金管理和安全保障与银行借记卡(即储蓄卡)完全相同。
没有开通社保卡的金融账户服务,请您携带相关证件到您的社保卡发卡银行服务网点办理金融账户激活业务,金融账户激活后即可通过社保卡领取待遇。
应用社保卡领取待遇,您可以在本市任何一家社会保险代发银行通过自助设备取款,并有机会享受发卡银行为您提供的跨行手续费减免优惠。
为了全面准确了解您社保卡的资金收支情况,您可以到发卡银行申请对账簿或对账清单(具体可咨询社保卡发卡银行)。
为您方便快捷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请您提前通过所在单位(可咨询本人社保卡发卡银行网点工作人员)确认通过社保卡领取待遇。
如您确实需要变更社保卡发卡银行,须在每月20日至次月6日到您选定的发卡银行网点重新制作社保卡并开通金融功能,以免影响您的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如您需要咨询服务,可拨打您的发卡银行电线和社保分中心电话。同时,在职或退休的城镇职工可向所在单位社保经办人员咨询,城乡居民可向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站经办人员进行咨询。
您可以在本号“天津本地宝”对话框发送【养老保险】,下载“天津人力社保”APP。查询发卡银行网点信息,就近办理社保卡激活业务或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测你前世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