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2010年10月30日,国家局组织专家组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中心电热恒温培养箱等13个医疗器械(见附件)检测资格。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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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2010年10月30日,国家局组织专家组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中心电热恒温培养箱等13个医疗器械(见附件)检测资格。有效期5年。附件: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国家食品药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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