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您好。在了解到天津市的海河英才落户政策之后,本人按照政策要求,于2021年3月17日申请天津市人才落户(按“三无人员”要求),提交材料后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被驳回,经电话询问后,被告知查询到外地有社保需上传外地社保断缴证明,但是本人上传时已经将3月份断缴证明、离职证明等相关信息上传完全,联审窗口工作人员存在未审核直接驳回落户申请的情况。在联审窗口工作人员要求下,本人于2021年3月25日重新提交完整材料后,于2021年3月26日再次被驳回,驳回原因仍为查询到外地社保。本人按照天津市人才落户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确保本人材料真实有效,却多次被驳回,本人认为海河英才落户联审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程序存在争议,请对此类问题给予关注。谢谢您的帮助,期待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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