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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新政细则出台外地人能买房了

※发布时间:2020-1-7 10:27:5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2019年3月,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外地缴存公积金在津买房新政,: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6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其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其他相关与本市缴存职工一致。

  根据天津2018年末最新颁布的《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购买首套自有住房或公有住房产权,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60%的首付款,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也就是说,异地缴存公积金人员在天津申请公积金购房,与天津本市人员申请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条件一致。虽然在首付门槛和贷款限额上仍较为严苛,但至少打开了异地公积金在津购房的口子。

  天津的限购依然存在,没有户口或者没有两年连续社保的,在天津根本就买不了房,所谓的外地公积金可以在天津贷款买房,指的是:

  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被所在单位派驻到本市工作一年以上,在本市购买自有住房且为职工家庭首套住房的,可按本市有关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给大家解释下什么是自有住房,所谓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是指本人为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主要所有人、获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和相应土地使用证、用于自身居住而非租赁或商业性质的住房。此住房是房,专用的车库、杂间、店面、仓库用于居住的,不在此列。

  5月31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购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操作的通知》。

  贷款预约申请:外地缴存职工预约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办理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预约申请书》。公积金个人贷款服务中心审核无误的,为职工预约贷款。

  贷款办理流程:外地缴存职工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在中心公布的预约号可受理日期起60日内到贷款银行办理申请、签约及后续贷款流程。中心向缴存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公积金缴存情况及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使用情况。贷款办理流程具体参照《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津公积金中心发〔2018〕101号)执行。外地缴存职工不办理委托提取业务。

  贷款:外地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具体参照《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回收操作》(津公积金中心发〔2017〕5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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