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西青区部分事业单位第三批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共计招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居民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西青区部分事业单位第三批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7年11月20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西青人才网(查询。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不能开考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及低原件及复印件,于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2017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思想、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的。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班、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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