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整合华东地区危化品仓储资源,完善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手方倪律、赵燕合计持有的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长润”、“标的公司”、“交易标的”)100%股权。
截至目前,绍兴长润持有绍兴市上虞浩彩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彩源”)100%股权。公司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后,将间接获得浩彩源拥有的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26,666.0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及在标的资产上建设相关建设项目的权益,并规划逐步建成甲、乙、丙类危化品仓库及配套建筑物。
公司聘请了符合《中华人民国证券法》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收购的评估机构,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经评估绍兴长润100%股权价值为3,038.32万元。鉴于该标的资产区位优势明显,且规划建成的甲、乙、丙类危化品仓库及配套建筑物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无法充分体现该建设项目未来的资源价值,综合考虑当前该区域土地资源的稀缺性,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股权收购的最终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5.000.00万元。同时,为控制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风险,经各方协商,交易对手方将协助标的公司及浩彩源履行完备的项目报批、报建手续直至浩彩源取得带有储存设施经营的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公司将按照约定条件分期支付本次股权收购价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的成交金额和评估值的孰高值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2%;公司十二月内累计购买资产涉及的金额(含本次交易)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49%。
1、倪律,中国国籍,男,身份证号:3306821987********,住所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2、赵燕,中国国籍,女,身份证号:3306821990********,住所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3、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交易对手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江西2288号科创中心浙大网新科技园A2楼12层1206房间(住所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收购事项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出具的“浙联评报字[2023]第23号”《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2023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绍兴长润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值为3,038.32万元,评估增值1,690.87万元,增值率125.49%。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股权收购的最终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000万元。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通过息查询,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标的公司公司章程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股东的条款。标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财务资助等情形,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满足协议约定的条件且标的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后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40%。
(3)满足协议约定的条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经各方事先共同确认按协议条款调整后的剩余股权转让款。
(二)除根据本协议约定、进行建筑活动或者受让方书面同意的外,转让方不得促使标的公司、标的公司不得自行进行下列行为:
(6)购买、出售、租入、租出或者赠与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签订许可协议,放弃。
1、标的资产位于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产业集群地,贴近一线化工物流市场,地理位置优越,毗邻嘉兴、杭州、宁波等地区,交通条件便利,可高效连接宁波港、乍浦港、上海港等国内重要港口,为园区内众多精细化工企业提供原材料、产成品等仓储、堆存、周转相关服务,有效辐射华东地区化工产业流转环节的仓储需求。同时,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不仅是浙江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沿海三大省级化工园区之一,也是国内建设规模最大,发展前景最好,辐射功能最强的精细化工制造之一,以医药化工、涂料、日用化工等新领域的精细化工业作为园区发展的产业导向,定位上下游一体化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精细化工城,为标的资产提供了广泛的优质客户资源。
2、随着永港海安危化品仓库升级后,仓储资源利用率已趋于饱和,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并规划建成危化品仓库,使其作为永港海安危化品仓库的延伸仓库,有利于满足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业务对危化品仓储资源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
3、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泰运(浙江)供应链有限公司注册于杭州湾区域,在开展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业务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和宁波港区之间的联动发展效应,借助标的资产为园区内的化工企业提供原材料、产成品等周转服务,打造专业的危化品仓储以及华东地区化工物流贸易及贸易撮合的交割,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华东地区危化品仓储资源,实现各个业务板块的协同发展,提升公司在华东地区全链条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完善整体战略布局,充分发挥交易标的的资源价值,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
作为专业的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企业,公司对经营中的安全运营具有较高的要求,一方面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投入,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构建智慧安全信息化管控平台,实现预防信息化管理、安全要素实时、特殊作业全过程管理、人员在岗实时定位、AI视频分析预警、培训教育考核一体化的安全管理模式;另一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相关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丰富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同时,标的资产所在区域尚无专业的危化品仓储资源,该项目建成后可为当地提供安全、专业、高效的危化品仓储服务,利用公司突出的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综合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周边的生命安全,为当地社会安全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尽管公司目前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已涵盖了公司整个业务环节,但仍不能完全排除本次收购后标的公司因意外情况而发生安全事故,进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可能。对此公司将进一步修改优化安全生产内部管控制度,组织专门人员对设备、设施和作业安全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全面检查,及时识别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公司作为专业的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企业,在化工品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对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工作,建立了完整的环保作业标准,并持续进行环保资金投入,以保障公司的各项环保指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尽管公司目前已制定了完善的管理体系,但仍不能排除标的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因不能及时达到国家相关部门的环保要求或标的公司的土地土壤和地下水存量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而受到处罚的可能。对此公司一方面将结合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相关环保风险的责任划分,并及时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标的公司土壤地下水质量调查;另一方面将进一步规范日常业务开展中的环保风险辨识,实时跟进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从事前、事中、事后进一步强化环保作业标准的执行与检查。
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结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子公司的经营决策、人力资源、财务、客户开发与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管控。
但因企业文化、管理和管理制度的差异,本次交易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管理整合风险,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对此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对经营管理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整改。
经核查,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手方倪律、赵燕合计持有的绍兴长润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绍兴长润100%的股权,绍兴长润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华东地区危化品仓储资源,进一步实现各个业务板块的协同发展,完善公司全链条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整体战略布局,提升公司在华东地区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事项。
为更好地服务现有的制冷剂、农药客户的产品出口,开发新客户,提升公司在华东地区整体供应链服务能力,根据银信(宁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2]甬第0524号”《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浙江嘉州供应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公司于2022年10月以自有资金3,809.70万元完成了郑欢、张国强合计持有的浙江嘉州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州供应链”)51%股权收购。
为进一步整合宁波舟山港港区品道运输运力,提升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2]907号”《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宁波甬顺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公司于2022年12月以现金3,200.00万元收购张金明、任伟其合计持有的宁波甬顺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顺安”)100%股权(其中,甬顺安分别持有浙江千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港物流”)80%股权、宁波建运物流有限公司60%股权、宁波讯远品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讯远”)30%股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品道运输运力,完善公司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业务整体战略布局,经协商,甬顺安于2023年1月分别以自有资金195.00万元追加收购千港物流20%股权,自有资金1,100.00万元追加收购宁波讯远30%股权(截至本公告日,甬顺安分别持有千港物流100%股权、宁波建运物流有限公司60%股权、宁波讯远60%股权)。
4、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出具的《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永泰运”)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9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104.6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170.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原计划投入28,034.83万元,公司于2022年8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9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10,854.83万元,同时将“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17,180.00万元变更为用于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提高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将公司募集资金与各项目资金需求周期及总量进行匹配,加快战略布局进程,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中的1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长润”)100%股权”和“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绍兴长润持有绍兴市上虞浩彩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彩源”)100%股权,公司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后,将间接获取浩彩源拥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标的资产上建设相关建设项目的权益,浩彩源已通过“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备案,规划逐步建成甲、乙、丙类危化品仓库及配套建筑物,丰富公司危化品仓储资源,增加危化品仓库库容,扩展延伸危化品仓储资源规模和用途。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审慎考虑后,公司拟以5,000万元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后,“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具体实施方式为:公司拟使用5,000万元对绍兴长润增资,绍兴长润对浩彩源增资以实施。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将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浩彩源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届时会同相关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5,070.8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2,884.9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2,333.36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4.89%(不含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本次变更主要原因系原募投项目建设周期长,为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公司业务战略布局进程。变更后原募投项目将继续投入,公司以自有资金弥补资金缺口。
根据投资估算和财务经济评价结果,“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总投资为10,137.5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03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7.5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平均营业收入4,008.17万元,年平均净利润1,918.58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19.48%,静态投资回收期5.85年(含建设期)。投资概算具体如下:
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将“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泰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实施地点变更为中国,募集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募投项目建设的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建设期仍为24个月。实施内容由“购买1艘化工品集装箱运输船舶及270个化工品罐式集装箱”变更为“购买500个化工品罐式集装箱”。
基于海外业务拓展的需要,经审慎考虑后,公司拟做出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具体为:公司拟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对永泰增资以购买化工品罐式集装箱。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将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永泰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届时会同相关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0,854.8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1,219.87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6.70%(不含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根据目前罐式集装箱市场的采购价格及日租金情况测算,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平均营业收入2,290.26万元,年平均净利润1,152.34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0.21%,静态投资回收期8.36年(含建设期)。
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事项。“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港物流”),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5,070.83万元,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为15,070.83万元,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于2020年5月完成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备案号为-59-03-132562。投资概算具体如下:
2022 年5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永港物流增资,分别增加注册资本500.00万元和资本公积4,500.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884.99万元,尚未投入该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12,333.36万元(其中永港物流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2,140.10万元,永泰运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10,193.26万元)(含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2022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上市进程,公司股东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期限的,并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事项。“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原实施主体为永泰运,原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海发17号1幢1号301室。通过购置化工品集装箱运输船舶、化工品罐式集装箱以及正面吊等化工物流装备,进一步完善跨境化工供应链服务的服务链条。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8,034.83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为28,034.83万元,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于2022年1月完成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备案号为-04-03-890034。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于2022年8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9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10,854.83万元,同时将“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17,180.00万元变更为用于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综上,“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尚未投入建设,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为0.00万元,尚未投入该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11,219.87万元(含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引进一批先进的软硬件智能化设备与调配一批配套人员,将公司位于北仑白峰街道的地块及建筑物、位于永港码头的堆场等部分场地,升级建设成符合“智慧物流”概念的自动化丙类仓库、加工及分装车间、综合车间、停车场、多用途码头。截至目前,公司已初步完成对项目相关场地内仓库、堆场、码头及办公楼等的升级,有效提升了公司在宁波北仑港区的仓储、堆存与码头装卸能力。由于原投资计划建设周期较长,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解决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业务对危化品仓储资源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问题,公司积极挖掘更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公司拟做出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拟变更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绍兴长润持有浩彩源100%股权,公司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后,将间接获取浩彩源拥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标的资产上建设相关建设项目的权益,浩彩源已通过“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备案,规划逐步建成甲、乙、丙类危化品仓库及配套建筑物,丰富危化品仓储资源,增加危化品仓库库容,扩展延伸危化品仓储资源规模和用途。
永泰主营跨境化工供应链服务,为客户提供专业及全方位的物流服务。随着永泰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业务开展过程中对化工品罐式集装箱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亟需追加购置化工品罐式集装箱以支持业务发展。同时,以永泰为实施主体,海外业务往来以美元作为结算货币,有利于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经审慎考虑后,公司拟做出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拓展并完善海外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业务的网络布局,进一步提高海外市场占有率,增强海外客户粘性。
为进一步整合华东地区危化品仓储资源,完善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手方倪律、赵燕合计持有的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目前,绍兴长润持有浩彩源100%股权。公司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后,将间接获得浩彩源拥有的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26,666.0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标的资产上建设相关建设项目的权益,并规划逐步建成甲、乙、丙类危化品仓库及配套建筑物。
公司聘请了符合《中华人民国证券法》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收购的评估机构,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经评估绍兴长润100%股权价值为3,038.32万元。鉴于该标的资产区位优势明显,且规划建成的甲、乙、丙类危化品仓库及配套建筑物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无法充分体现该建设项目未来的资源价值,综合考虑当前该区域土地资源的稀缺性,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股权收购的最终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此外,为控制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风险,经各方协商,交易对手方将协助标的公司及浩彩源履行完备的项目报批、报建手续直至取得带有储存设施经营的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公司将按照约定条件分期支付本次股权收购价款。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绍兴长润100%的股权,绍兴长润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1)倪律,中国国籍,男,身份证号:3306821987********,住所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2)赵燕,中国国籍,女,身份证号:3306821990********,住所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3)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交易对手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江西2288号科创中心浙大网新科技园A2楼12层1206房间(住所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收购事项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出具的“浙联评报字[2023]第23号”《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2023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绍兴长润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值为3,038.32万元,评估增值1,690.87万元,增值率125.49%,评估增值主要为绍兴长润对浩彩源拥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因浩彩源持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增值1,690.87万元。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股权收购的最终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000.00万元。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2)满足协议约定的条件且标的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后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40%。
(3)满足协议约定的条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经各方事先共同确认按协议条款调整后的剩余股权转让款。
(二)除根据本协议约定、进行建筑活动或者受让方书面同意的外,转让方不得促使标的公司、标的公司不得自行进行下列行为:
(6)购买、出售、租入、租出或者赠与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签订许可协议,放弃。
通过息查询,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标的公司公司章程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股东的条款。标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财务资助等情形,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公司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后,将逐步规划建设甲类、乙类和丙类危化品仓库及新增复配分装车间。项目拟建地址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448.02平方米。该项目是公司在延伸危化品仓库库容、整合危化品仓储资源及进一步完善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范围的探索。在为客户提供仓储等基础物流服务的同时,根据客户需要,提供化学品复配分装等配套服务。
根据投资估算和财务经济评价结果,“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总投资为10,137.5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03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7.5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平均营业收入4,008.17万元,年平均净利润1,918.58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19.48%,静态投资回收期5.85年(含建设期)。
该项目购置的化工品罐式集装箱属于跨境化工物流中所必须的物流装备,化工品罐式集装箱将通过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提供配套服务取得收入。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我国化工品出口需求不断增长,化工品罐式集装箱资源日趋稀缺。随着永泰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业务开展过程中对化工品罐式集装箱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亟需追加购置化工品罐式集装箱以支持业务发展。因此,董事会决定将“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泰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中国,募集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募投项目建设的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实施内容由“购买1艘化工品集装箱运输船舶及270个化工品罐式集装箱”变更为“购买500个化工品罐式集装箱”。
标的资产位于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产业集群地,土地面积26,666.00平方米,毗邻嘉兴、杭州、宁波等地区,地理位置优越。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是浙江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沿海三大省级化工园区之一,是浙江省环杭州湾海洋经济产业带和重点打造的十四个产业聚集区之一。该区位地处上海、嘉兴、杭州、宁波等城市群的中间位置,紧靠杭州湾环线高速、杭绍甬(复线)高速、杭州湾跨海大桥等,交通条件优越,能有效连接宁波港、乍浦港、上海港等国内重要港口,有效辐射华东地区化工产业流转环节的仓储需求。
特别是随着永港海安危化品仓库升级后,仓储资源利用率已趋于饱和,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并规划建成危化品仓库,使其作为永港海安危化品仓库的延伸仓库,有利于满足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业务对危化品仓储资源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
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泰运(浙江)供应链有限公司注册于杭州湾区域,以化工物流贸易业务为主,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和宁波港区之间的联动发展效应,借助标的资产为园区内化工企业提供原材料、产成品等周转服务,打造专业的危化品仓储及华东地区化工物流贸易及贸易撮合的交割,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华东地区危化品仓储资源,实现各个业务板块的协同发展,提升公司在华东地区全链条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完善整体战略布局,充分发挥交易标的的资源价值,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
中国物流基础设施完善,同时靠近主要海运航道,可与全球各地紧密联系,地理位置优越,是亚洲重要的海上运输枢纽。永泰成立时系公司对海外业务的探索,利用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地位,为公司开拓海外业务提供支撑,实现公司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业务在海外的拓展和延伸。
通过购置自有的化工品罐式集装箱,将有利于公司客户长期稳定的跨境化工物流需求,不断增强客户粘性。同时,购置化工品罐式集装箱等物流装备将进一步丰富公司自有的基础物流服务资源,有利于提升公司对关键化工物流资源的掌握,不断完善公司跨境化工供应链服务的服务范围,拓展海外业务市场,扩大海外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在精细化工行业及其他工贸领域中,复配、分装服务存在较大市场需求,同时随着相关监管部门加大对工贸企业储存、使用危化品的监管力度,复配、分装服务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绍兴长润全资子公司浩彩源已通过“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备案,该项目利用购置高位槽、复配釜、全自动包装线等设备,通过公司规划建设的危化品仓库及配套建筑物,形成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的生产能力。根据投资估算和财务经济评价结果,“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总投资为10,137.5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03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7.5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平均营业收入4,008.17万元,年平均净利润1,918.58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19.48%,静态投资回收期5.85年(含建设期)。
根据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为完善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业务在海外的网络布局,更好地以自有、可控的基础物流服务资源为客户提供服务,公司将通过购置一批化工品罐式集装箱。根据目前罐式集装箱市场的采购价格及日租金情况测算,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平均营业收入2,290.26万元,年平均净利润1,152.34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0.21%,静态投资回收期8.36年(含建设期)。
公司已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分析,将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大业务布局、提升经营业绩,以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在项目实施及后期运营过程中,如出现行业监管政策变化或外部市场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危化品仓储资源在运营中无法维持较高的运转能力;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意外等情况导致项目无法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将会影响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
为此,公司将积极与地方监管部门等加强沟通,积极掌握政策动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策略;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在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领域的行业定位、品牌效应、经验丰富的国际化工物流服务团队及自主研发的“运化工”平台,积极挖掘现有的客户需求、开拓新客户,高效整合、协同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环节的自有资源和外部资源,专业、安全、高效的为客户提供全链条跨境化工物流服务,充分发挥交易标的的资源价值,回报股东和投资者。
目前该项目实施内容仅为购买化工品罐式集装箱,尽管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认证,但如果后期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有效开拓业务提高市场份额,将出现化工品罐式集装箱资源利用率偏低的情形。
经核查,董事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中的1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和“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以及将“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泰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中国,募集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募投项目建设的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实施内容变更为“购买500个化工品罐式集装箱”,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变更,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中的1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和“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以及将“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泰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中国,实施内容变更为“购买500个化工品罐式集装箱”,募集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募投项目建设的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变更,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1)截至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邮件或传线、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3年3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1日下午15:00。
俏师母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的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栏目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