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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17/6/23 17:57:2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点击进入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1.毕业生需在“招考资讯网”()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档案箱成绩档案中,专业计划成绩(包括:市内并档成绩、省市转档成绩、课程免考等成绩)全部合格后可申请毕业。

  1.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点击进入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3. 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点击进入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档案箱个人档案,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问题要及时修改(修改具体办法见“须知”第七条)。

  4 . 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网上毕业申请操作成功后,于2016年12月20日(周二)22日(周四)到区县自考办核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注:逾期不予办理)

  5.网上操作毕业申请成功并通过审核后,可于2017年1月23日(周一)到所属区县考办领取毕业证书。

  1.毕业前需申请办理单科成绩市内并档的考生,需在2016年12月1日(周四)7日(周三)在网上进行申请。(注:逾期不予办理)

  2.毕业前需申请办理外省单科成绩转档的考生,需在2016年12月1日(周四)7日(周三)在网上进行申请。(注:逾期不予办理)

  3.毕业前需申请办理单科成绩免考的考生,需在2016年12月1日(周四)7日(周三)在网上进行申请,申请成功后到区县自考办核验免考材料。(材料包括:证书,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注:逾期不予办理)

  4.需要个人信息修改的考生须在2016年12月1日(周四)7日(周三)日到区县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自学考试准考证修改表”,核验和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籍地开具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注:逾期不予办理)

  2. 专业计划中所涉及的证书课程均需在2016年12月1日(周四)7日(周三)上网申请办理免考手续(注:逾期不予办理),网上申请成功后到区县自考办核验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证书复印件空白处写明考生姓名,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和专业代码等内容)。逾期和没有核验相关材料的考生,均视为手续不全,本次不能办理毕业。

  1.毕业生在办理毕业申请手续前应认真仔细审核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个人档案中”的相关内容是否和实际情况一致,如有问题要及时修改。

  2.“个人档案”中“联系电话”应为毕业生本人手机号码(毕业审核过程中需及时联系考生本人),如果不是本人手机号码,可直接在“联系电线.“个人档案”中毕业生如发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信息有误,需进行修改。须到区县自考办核验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籍地开具的相关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自学考试准考证修改表”。由区县自考办报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进行修改。

  (特别提示考生本人注意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如果考生本人不认真仔细核查,因错误信息造成错误结果,其后果将由考生本人自负。)

  (特别提示集体办理毕业的单位注意:必须与考生本人确认毕业信息的准确性,并保留与考生本人的信息已经确认无误的凭证。如因此项工作的疏漏而造成的错误结果,其后果将由集体单位负责。)

  )点击进入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2.2016年12月1日7日报名期间,考生需办理完毕个人信息修改、市内并档、外省转档和免考手续(注:逾期不予办理),毕业申请期间不再办理相关内容。

  3.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需要提供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我们将对其提供的证书在教育部网站上进行验证。对于我们无法进行验证的证书,需要考生自己进行学历认定。在教育部网站没有登记注册的证书,考生提前进行学历认定,以免耽误办理毕业。

  6.毕业审核工作结束后,天津市自考办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时间上传毕业生数据。考生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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