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习总重要讲话、重要批示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要求,视疫情为命令、以防控为责任,不畏挑战、冲锋在前,顽强拼搏、奋勇争先,充分发挥了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市委、市决定,对抗疫中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授予天津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称号。
经自下而上推荐,各级党组织严格审核把关,评审组评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公示等程序,经市委研究,产生249名市级劳动模范候选人(含11名因公殉职人员)和50个模范集体候选单位。
为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天津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候选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候选对象有,请在公示期间向市评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提车黄道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