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体育局委托,天津市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体育局室内外健身器材供应商入围项目实施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体育局室内外健身器材供应商入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14-D-0573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0月9日
二、事项和内容
(一)本项目中产品的规格、尺寸、重量允许有正负10%的偏离,但需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本项目中产品涉及的管材不作圆管、方管、椭圆管的要求,但需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三)“入围奥运会乒乓赛事使用品牌”为“入围世界性乒乓赛事使用品牌”。
三、日期
2014年10月24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王永锋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体育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区11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张仲强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天津市采购中心):光大银行广东支行
账号(天津市采购中心):0304016912
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采购中心(传真号:)。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24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体育局室内外健身器材供应商入围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4-D-0573)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注:点击此处按钮,下载所需的表格